banner
point 公告訊息
標題 修正「苗栗縣核發道路挖掘許可或設施物設置許可收費標準」第二條條文
內容 「苗栗縣核發道路挖掘許可或設施物設置許可收費標準」第二條修正條文,業經本府106年12月11日以府行法字第1060241574號令發布施行,請各單位配合辦理。


網站為苗栗縣政府版權所有,未經允許,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和採用
地址: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‧電話:037-322150 (總機)